河北师范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
关于公布河北师范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的通知
按照教育部及河北省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,根据《河北师范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》,现将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如下(附件1),公示期自2019年5月8日至2019年5月21日,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请。
请拟录取的考生务于2019年5月30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如下材料:
1.学位、学历证明材料
所有拟录取考生需提供最高学位证书原件、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及最终学历证书的在线验证报告(具有12位验证码的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》),无法提供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》的,需提供书面学历认证报告;应届硕士毕业生若暂时无法提供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》,则需提供具有12位验证码的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。
对于取得国外学位(学历)的考生,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(原件)。
对于拟录取为硕博连读的考生,需提供其硕士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。
2.定向就业协议书
报名时填写“报考类别”为“定向就业”或因工作原因需将报考类别改为“定向就业”的考生请下载并签订“河北师范大学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协议书”(附件2)。此协议书一式三份,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及本人签字盖章后,务于2019年5月30日前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。
咨询电话:0311-80786777
邮箱:yjszsb@mail.hebtu.edu.cn
附件1:河北师范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
附件2:河北师范大学培养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协议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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